【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已於去年8月1日實施,長達半年的宣導期即將結束,成人部分待今搭配晚間9時至11時的擴大臨檢進行最後一次宣導後,於明天2月1日起正式開罰!縣警局南竿警察所籲請民眾駕車上路務必遵守規定,該所也將於2月1日起配合加強取締,近日民間聚會仍多,也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駕駛及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去年8月1日起分別對一般成人及兒童,有6個月及12個月的宣導期,處罰部分明年分兩階段實施,一般成人今年2月1日起開罰,兒童部分處罰則在8月1日實施,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至於計程車部分,如果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乘客,但只限成年乘客,4到12歲兒童可例外免繫,已製作雙語告知紙,將由計程車公會發送給計程車駕駛每人3張。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的小型車種類,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另外,仍有極少數小型車出廠時沒有安全帶配備,未來出示行車執照可證明時,可免罰。
南竿警察所表示,配合小客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此措施開罰,預定會在今晚9時至11時的擴大臨檢做最後一次宣導,2月起若違反規定將立即開罰,請乘客與駕駛人務必配合,也提醒駕駛人不要酒後駕車,可指定一名未喝酒友人來駕駛或叫計程車,以保障生命安全。
小客車後座未繫安全帶 明起開罰 縣警局籲民眾遵守 近期同步取締酒駕
- 20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