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馬及離島各航班即起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 2003-05-03
 【本報訊】為避免交通運輸工具密閉空間成為傳染SARS病毒的溫床與重要途徑,行政院宣佈,離島各航線、內河及港區之船舶,即日起,船員及旅客必須全程配戴口罩,金馬與台灣本島間的空中及海上航班也在二日下午六時開始實施。為避免密閉空間成為傳染SARS病毒的溫床與重要途徑,行政院SARS疫情災害因應委員會宣佈,自二日下午六時起,金馬與台灣本島間的航線之航班船員及旅客,必須全程配戴口罩,而離島各航線、內河及港區之船舶也在昨天上午六時起比照前項辦理。依規定,無口罩者,業者可以拒絕人員登船,若無口罩而允許其登船或登機者,業者應主動提供口罩並令其全程配戴,違者經三次勸導不聽者,將處以新台幣六萬元到三十萬元的罰金,情節重大者將可處最高兩年的有期徒刑。 自公告起,昨天往來台馬之間的空中及海上交通工具所有旅客皆已全程戴上口罩,全程配戴口罩;也在昨天開始,馬祖各離島之間的航班也開始要求所有旅客一律戴口罩才能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