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島際交通船候船室遭斷電 旅客服務品質受損

  • 2012-02-18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島際交通船候船室斷電引發搭船旅客討論!馬祖區漁會因為連江航業公司搬出原辦公位址,以無人支付電費為由,將島際交通船候船室逕行斷電,而南北海運公司不願增加分擔費用,也將售票位置移到漁會樓梯口的辦公室,此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是搭船的旅客,購票搭船沒有基本的候船服務品質。
 在福澳碼頭前排的漁會大樓,當年依據農委會的函示,所有權屬縣政府,提供區漁會無償使用,即區漁會擁有使用權,但必須以漁業用途為主,因此長期都在區漁會的自行運用範疇之內。
 隨著漁業使用的減少,區漁會近年來將漁會大樓分租給許多不同單位,像是旅運大樓前方的特產店、中央駐馬標檢局及動植物防疫辦公室、免稅店、7-11統一超商、船運公司辦公室等,而漁會賓館內也提供航運公司、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等駐馬單位辦公室租用,大多數其實並不符合漁業用途使用。
 至於此次引發爭議的島際交通船候船室,當初裝潢由觀光局支付,觀光局每月亦租用一角作為觀光諮詢櫃台,航運公司售票口則由各家航運公司負擔數千元不等的租金,而在後端租用辦公室的連江航業公司,除了負擔租金外,也全額負擔整個候船室所需電費,在夏天一個月電費都高達一萬多元。
 在漁業碼頭上的公車轉運站完成,連江航業公司不再租用漁會大樓當辦公室使用,而所有航運公司也不願意因此增加分擔的費用,區漁會以電費無人負擔為由,逕將島際交通船候船室斷電,因此南北海運公司將售票口移出,整個售票處呈現一片漆黑狀態,讓搭船旅客完全搞不清楚狀況,雖然是一樁電費事件,但卻讓整體對外觀光形象受損,也絲毫沒有顧及搭船旅客權益。
 建設局昨天為協調解決斷電事件,一再試圖與區漁會理事長、總幹事聯繫,但都表示已經赴台,電話亦無人回應,因此到昨天為止,主管單位建設局還無法找到區漁會幹部進行協調工作。
 不過,建設局昨天已經與行政院農委會進行溝通,希望釐清法規上的權利與義務關係,雖然基於輔導區漁會立場提供無償使用,但縣府仍然擁有所有權;而區漁會雖然擁有使用權,但目前其租用的單位都非漁業用途使用,是否超出利用範疇,而既為公共財產,不管是漁民使用或是旅客使用,都應該以公共利益為主。
 島際交通船候船室是地區重要觀光及旅運出入口,在沒有任何協調下就逕行斷電,而所有營利或是收租金的單位都沒有考慮搭船民眾的候船品質,爛攤子一丟,要讓地方政府出面解決的態勢相當明顯。建設局則表示,會持續與相關單位協調,找出解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