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南竿鄉大執法!包括18日、19日的白天到晚上,警方都於各村入口執行取締勤務,由於已過宣導期,臨檢時是抓到就罰,毫不容情,據統計已累計開出罰單50餘張,各遭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縣警局表示,因為此強制規定已宣導半年之久,所以執法絕不手軟,呼籲駕駛本人及後座乘客務必繫上安全帶,別跟自己的生命安全及荷包過不去。
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駕駛及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去年8月1日起分別對一般成人及兒童,有6個月及12個月的宣導期,處罰部分分兩階段實施,一般成人已於今年2月1日起開罰,兒童部分處罰則在8月1日實施。
長達半年的宣導期已於一月三十一日結束,縣警局之前就多次宣傳會配合1月底的擴大臨檢進行最後一次宣導後,2月1日起全面開罰,籲請民眾駕車上路務必遵守規定,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這兩天週末假日,縣警局特別規劃臨檢勤務,分別在各村入口及山海線主要道路交叉口設站臨檢,還是發現不少民眾有違規情形,或是後座根本就沒有安全帶,警方雖嚴格執行開單,也會苦口婆心勸告駕駛人盡快改善,受檢民眾也是相當配合,並未有抗議或爭執情形出現,畢竟「Ma幫事件」鬧這麼大,民眾想推托說「不知情」,實在是很難令人信服。
後座未繫安全帶大執法 累計開出50餘張罰單
- 2012-02-20

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南竿鄉大執法!18日、19日警方都於各村入口執行取締勤務,抓到就罰,毫不容情,據統計已累計開出罰單50餘張,各遭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