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立南竿鄉體育館即日免費開放使用,若需使用冷氣,每小時另需加收使用費新台幣貳佰元,歡迎民眾一起來運動。體育館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六時至九時(白天不開放);國訂例假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晚上六時至九時(不含三大節日),專案或特殊活動不受此限。 體育館使用規定,節錄重點如下:一、凡本縣舉辦之各項體育活動或競賽,免繳場地維護費,惟須於使用前一星期,循行政系統核備登記。二、凡本縣體育會所屬各運動團體或機關團體定期性借用,須經相關機關長官批示核准,本館得按其使用性質、時間、次數、水電消耗費及清潔費等預估後,另予協商收費或免予收費,但需訂立合約共資遵守。如有違反合約情事,除立即停止其使用權外,並循相關行政系統議處之。三、凡本縣各級學校因上課需求借用者免予收費,然進出本館必須遵守場地使用規則。四、本館場地之使(借)用以體育、文化、學校教學及社教活動為主,其他活動除專案核准外,一律不予使(借)用。五、自公佈日起,使用本館一律免費,若需使用冷氣,則每小時另需加收使用費新台幣貳佰元(未達一小時仍以一小時計)。 體育館相關使用規定,請電洽:教育局林建國(○八三六)二五一七一。
連江縣立南竿鄉體育館明日免費開放使用(10/31/1730)
- 200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