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福澳港區擴建計畫內容過程敘明不清,易混淆視聽

  • 2012-02-21
 【本報訊】針對聯合晚報2月20日刊載「馬祖福澳港區擴建計畫」一文,連江縣政府做出鄭重澄清,由於報導內容僅就審計部調查文稿摘錄,並未實際採訪縣府業務單位,其報導內容過程敘明不清,易產生混淆視聽之情事。
 連江縣政府澄清說,因該案詳細情節,依審計部調查並轉監察院調查中,為尊重司法並配合調查;對此,縣府工務局僅就可敘明之部分,依實際執行狀況作聲明。
 連江縣政府聲明稿如下:
 一、有關「馬祖福澳碼頭區擴建計畫」,主因係連江縣政府遭遇施工期間廠商發生財務危機,本府與終止契約及罕見地質變異等諸多錯綜複雜工程技術原因。
 二、連江縣政府在有限的人力及資源條件下,各項重大決定均提報交通部推動小組充分討論決議,且本於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原則,謹慎處理各項工程業務。
 三、本案經長期訴訟,各擔保施工廠商之保險公司及銀行同意理賠1.5億餘元,且顧問公司亦同意負擔瑕疵工程,經費數千萬元在案,由上述各項願意賠償之行為,足以證明釐清本府在各項作業上並無疏失,為釐清責任歸屬,將配合調查提出具體證據。
 四、本案經審計部調查之報告轉陳監察院調查中,本府將配合監察院準備相關資料,其中釐清之細節繁多,但資料完整,將配合整起案件,尊重監察院之調查,無法全面公開敘明清楚之處,俟調查完成後,將逕行完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