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員建議新臺華輪可參考臺馬輪委外營運 降低縣府成本--澎湖時報

  • 2012-09-16
陳海山建議新臺華輪委外營運 降低縣府成本
(記者鄒秀成報導)縣府近日將向縣議會專案報告「臺華輪汰舊換新案規劃設計」報告,其中有關日後經營管理模式勢將成為焦點。議員陳海山認為,如果縣府自行經營,雖然相較於委外經營有權責分明、管理時效及效力易於傳達、易於管控的優點,但在營運成本、專業人力及關鍵技術等方面,則較為不利。縣府在財源和專業人力不足的情況下,若自行經營管理,將面臨人力與財力均不足的窘境;日後仍採委外經營、縣府收取權利金的模式,似為較可行的方式。
針對新臺華輪日後的經營管理模式,陳海山指出,縣政府設有公共車船管理處,且具有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台灣本島與澎湖及澎湖離島間的客貨運輸,營運經驗非常豐富;但考量未來營運和維修的成本,除非能得到中央全力的補助,否則將對縣府的人力與財力產生極大的負荷。
由此看來,造船經費、營運收入、費用支出等預算循政府預算程序編列,由縣府來自己經營管理日後的新船,當然也可以。但是政府出資興建新臺華輪,必須考量到接續日後的營運費用以及維修費用,不然整個興建營運的計劃會無疾而終;政府編列預算經費不僅要足夠營運支出,而且還要有一個營運公司來經營,也就是說人力財力皆要配備齊全,方可使高馬航線永續經營。
他認為,如果考量縣府單位組織、人員編制與人力招募不易問題;縣府可考量將所有的營運委託有實際業務經驗的民間公司代為操作。委託範圍包括船員的招募、培訓、運費收取、費用支出、行銷業務等;政府單位每月支付給民間公司代操費,民間公司則每月製作營收與成本費用報表由政府單位審核。
這種方案縣府不需增加額外編制人力,所有營運委託民間公司代為操作;造船經費、營運收入、費用支出、代操費預算則循政府預算程序編列。台灣中油公司以及台灣電力公司的船舶就是採用這種營運模式,航行於台灣與馬祖的台馬輪也採同樣方案。
陳海山認為,相對於政府自行營運,委託民間航運公司營運管理具有多項優點。首先是降低成本,因為外包廠商具有規模,其經營管理自有一套經驗模式,可減少各種成本的開支;規模經濟是指當廠商逐漸調整規模,擴大生產時,長期平均成本會呈現下降的現象。其次是有效率的財務規劃,承包的航運公司不必投入龐大的造船經費,經營成本可降低,減少初成本的支出,可將原來固定成本的投資轉為變動成本;再來是服務品質容易快速提升,由於民間航運公司的專業性及高度效率化,隨時可調整最符合旅客需求的服務品質。
最主要的優點是風險管控。由於民間航運公司較有經驗,航務管理掌控得宜,可有效降低經營風險;有些業務的承辦如開發系統,委由具經驗的人士開發或管理,可降低其失敗的風險;透過將設備和特殊專業人員外包,能將資源專注於主要業務如觀光規劃與推廣等,以獲得更多競爭優勢。最後,委外經營具有高度靈活的特性,民間營運對船員以及航班的調度較為靈活,不會被公家制度所束縛,可以將船舶營運的經濟效益發揮至最大。


記者:鄒秀成報導 / 2012-09-16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