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6 14:00:00(記者鄒秀成報導)環保署推動「生質能源中心」計畫,在補助本縣垃圾分選處理工程的公文中指出,日後離島生質能源中心興設完成後,將不再補助離島垃圾轉運回台灣本島處理的轉運費用。
議員黃春燕昨天質詢時對此表示憂心,質疑生質能源中心不見得能完全取代現行垃圾轉運的功能。縣長王乾發認為短期內生質中心很難在澎設置,現階段處理垃圾境外轉運仍是較有效的方法。
縣府在議會定期會中提出環保署補助本縣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零廢棄-垃圾分選處理工程計畫5,200萬元的墊付案,並說明該計畫是配合環保署「離島地區推動生質能源中心」政策,在離島興設生質能源中心後,將垃圾就地資源化及能源化,取代運回本島焚化處理方式。環保署同時在公文中指出日後離島生質能源中心興設完成後,將不再補助離島垃圾轉運回台灣本島處理的轉運費用。
議員黃春燕表示憂心,指出目前環保署每年補助本縣5千萬元做為垃圾轉運至高雄的費用,多年下來澎湖垃圾處理情形尚稱良好;但如果為了一筆5,200萬元的補助經費,就犧牲掉日後每年5千萬的垃圾轉運費,似乎不符經濟效益;而且未來成立生質能源中心不見得能完全取代境外轉運的功能。
環保局長許文喨解釋,5,200萬元的經費實際上與生質能源中心無關,主要是用於垃圾分檢、減量的器具採購。計畫內容包括天車、抓斗、水電及控制等設備所需費用845萬元;機械分選設備2,400萬元;二次公害防制系統812萬元;試車運轉1千850萬元;其它及間接工程費986萬元,總計經費需求為6,893萬元。由於環保署認為本縣將垃圾轉運台灣本島處理,每年所需成本為5千萬元,因此本案同意補助5千2百萬元。
由於環保署在給縣府同意補助預算的公文中明白提到,「有關本案補助之相關設施請 貴府於辦理招標規劃設計時,應考量能與本署「離島地區推動生質能源中心計畫」內容相結合…」,因此環保局才會在預算說明中,表示該計畫是配合環保署「離島地區推動生質能源中心」政策,在離島興設生質能源中心後,將垃圾就地資源化及能源化,取代運回本島焚化處理方式;可能因此造成黃議員誤會。
縣長王乾發也指出,目前在澎湖設置生質能源中心不見得符合經濟成本,他認為現階段處理本縣的垃圾問題,境外轉運仍應是較為有效的方式。
黃春燕憂心本縣垃圾轉運問題。(鄒秀成攝)
黃春燕憂心生質能源中心無法完全取代現行境外轉運功能
環署不再補助垃圾轉運費? 離島憂心署推動生質能源中心無法完全取代現行境外轉運功能--澎湖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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