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獎勵金欠缺法源且不利離島偏鄉  醫管會:統籌款分配 銓敘部:提案訂法源--中央社、聯合新聞網

  • 2012-12-08
2012.12.07 04:15 pm(原標題)醫院獎勵金, 銓敘部提案訂法源 【中央社╱台北7日電】
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今天說,公立醫院獎勵金缺法源且不利偏鄉。銓敘部表示,已提立法草案。醫管會則說,有統籌款幫助偏鄉。
立委邱志偉、許智傑、李昆澤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公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法制化可行性」公聽會。
邱志偉表示,現行公立醫療機構包括衛生署立醫院、榮民總醫院、教學醫院、軍方醫院,各自訂有獎勵金發放要點,並未法制化。且現行要點恐使偏鄉、離島醫院因經營較困難,醫護人員獎勵金比都會區醫院少,變相不鼓勵優秀醫護人員到偏鄉貢獻。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副執行長賴慧貞說,根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規定,獎勵金提撥總額不可以超過年度盈餘的80%,且其中會有3%由醫管會統籌分配。醫管會會依要點規定的條件,將統籌款分配給營運較困難的離島、偏鄉醫院。
銓敘部特審司長呂秋慧表示,銓敘部已提出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其中就訂有政府發給公務人員獎金法源。公務人員基準法立法通過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能依照法律授權訂定發放獎勵金的辦法。
呂秋慧說,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教育部所屬的教學醫院(如台大醫院),及退輔會所屬的醫療院所(例如榮總),都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送銓敘部審定有案,是將來公務人員基準法適用對象;將來獎勵金授權發放,也會包括這些醫療機構人員。但基於公教分途、軍文分治的行政原則,軍職醫療人員要納入適用恐有困難,還待討論。
【2012/12/07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