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購新臺馬輪細部規劃」專案報告/報告人:縣長楊綏生

  • 2012-03-14
 縣議會第5屆第5次臨時大會開議,由縣長楊綏生就「建購新臺馬輪之細部規劃」提出專案報告。(圖/文:曹重偉)

 縣議會第5屆第5次臨時大會開議,由縣長楊綏生就「建購新臺馬輪之細部規劃」提出專案報告。(圖/文:曹重偉)

 議長、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大家好:
 綏生奉邀就「建購新臺馬輪之細部設計規劃」執行情形作專案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其緣起與目標、船東需求規範與船廠建造規範、近期重要工作說明、目前最新工作執行情形、未來工作重點與努力方向,向大會提出報告,尚祈各位議員先進不吝指教。
 一、緣起與目標
 「購建新臺馬輪計畫」於97年12月29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認為本計畫符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政策目標,核有需要,原則同意,總經費新台幣14.2億元。由中央特別預算分四年(98-101年)編列,且於98年4月10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98年4月30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10081總統令公布,且於98年度編列8500萬元,99年度編列4.46億元,100年度編列4億元,101年度暫不編列,且餘於102年度轉由中央交通建設公務預算編列。
 本計畫主要目標如下:
 (一)就海空客運運量進行分析,並就購建新臺馬輪需求進行評估,因應臺馬航線海運中斷的潛在危機,對臺馬旅客運輸上產生重大衝擊。
 (二)為縮短航行時間,探討船速提高之可行性,除了依據學理加以評估外,另從相關資料庫搜尋用途與航程相近之參考船資料,歸納船舶主要尺寸大小、推進系統規劃及船舶造價,以為新臺馬輪規劃之參考。
 (三)規劃新船船型及配備,以增強安全性、舒適性、海上遊憩功能性為規劃重點,除了滿足馬祖鄉親基本行的需要,更要有效提高旅客搭乘意願,進而促進馬祖地區觀光業及相關產業發展。
 (四)研擬財務計畫,就臺馬輪營運現況進行分析,並就未來新臺馬輪建造、營運所須預算提出說明,包含財源籌措、船價、財務分析及預期效益、依營運計畫而發生之營運成本或操作成本、客貨運收入之收支估算、財源規劃等。
 (五)研擬營運計畫,就未來新臺馬輪之相關營運計畫提出可行的營運規劃,包含各種營運方案之比較分析、各項成本之效益評估分析、具體之營運計畫等。
 (六)研擬管理計畫,包含委外經營管理模式、自行經營管理模式、委外與自營之比較分析、人員配置、管銷費用等有效管理之具體內容。
 二、船東需求規範與船廠建造規範
 本計畫核定時之船東需求規範,係採實務最低標準與需求,在公開招標後因引用政府採購法採最有利標,致廠商為爭取優勝所提出的更優質之建造規範書,其中乘客定額部分較原「船東需求規範」多208人次,並附加多元休閒娛樂等艙間。
 主要設備在原招標之船東需求規範中均已律定廠家建議表,以適合客貨輪規範所要求之性能,且具有可靠性及使用實機之新品,由船廠自行採購,如主機、減速齒輪裝置、發電機組、輔鍋爐、跳板、穩定翼、艏側進器、舵機、錨機及航儀裝備等,亦依國內相關法令規定,不允許輸入之裝備不得使用。
 本船因主要經營由基隆(或台北港)至馬祖之航線,單程航程接近7小時,必須設置夜宿設施,其必須讓旅客感覺居住品質良好舒適,佈置以美觀大方為原則。除臥艙設施外,亦設置專供各式休閒活動之公共空間,提供旅客於漫長航程中享用,諸如多功能會議室、室外休閒區、KTV室、商務中心、棋弈間、兒童遊戲間、閱覽室、畫廊、餐廳、自動販賣機、咖啡雅座、電玩區、電影院、商店、服務台、迎賓大廳等公共遊樂設施,另配置醫務室作為有需要之旅客使用。
 傢俱之尺寸、材質與外觀等需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外,亦需達到美觀、耐用、舒適之原則,佈置及尺寸由船廠提出後,需由船東審核認可。
 室裝使用之裝潢材等之材料規格及顏色,應符合船級協會之規範,注重防火安全,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外,均應送船東選用後,方可採購施工。
 船員住艙區亦比照上開規定施作,但為合理的安排,其傢俱與裝備之規格數量得按最後住艙佈置圖做適度調整。
 三、近期重要工作說明
 建購新臺馬輪自98年度核定後,總經費高達新台幣14.2億元,係屬重大交通建設,又史無前例。本府即研擬採購策略,確認能提升採購效率,確保採購品質及可縮減工期且無增加經費之虞者,經評估後以統包方式辦理。
 為規劃辦理統包,本應考量本府之人力與能力是否足以勝任統包案之審查及管理工作。其不足以勝任者,應及早委託專案管理,以免衍生時程延宕、審查不周、廠商減省工料、設計不當、施工品質不佳等缺失。爰此,於去(100)年1月5日即啟動「建造新臺馬輪專案管理委託技術服務」上網公告招標,2月28日與財團法人聯合船舶設計中心簽訂「建造新臺馬輪專案管理委託技術服務」合約。
 同年4月份辦理建造新臺馬輪標案公開閱覽,同時交通部基隆港務局亦召開「新臺馬輪船艏開設跳板之可行性」會議,5月4日該局建請交通部同意本府規範(船艏開設跳板)。
 「建造新臺馬輪1艘」造船統包工程即於5月12日正式上網公開招標,6月15日截標時因僅兩家廠商投標,宣告流標,17日立刻重新上網再行公開招標。第二次將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於7月13日召開評選會議,以最有利標評定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為優勝廠商,7月29日決標公告與簽約,履約期限至民國103年1月13日。緊接著在8月10日連續三天,會同專案管理與船廠討論建造規範書修正內容。12日船廠專案小組與日本本田設計公司共11人,搭乘臺馬輪勘察港埠設施及量測事宜,且與本府研討一般佈置圖原則性需求,將旅客定額人數不得低於600人,22日進行為期十天的一般佈置圖修正。
 10月7日本府交通局奉邀至議會作報告,同月19日至新華公司聽取現行臺馬輪各幹部意見。
 12月2日本府派交通局盧課長主持履約督導會議,要求船廠確實掌握進度,儘速完成基本設計圖說送審。另議會及臺馬輪幹部建議事項儘速回應作成紀錄,以利建造工程遂行。
 101年1月10日由本人帶交通局劉局長、盧課長等至東引鄉辦理新臺馬輪說明會,2月29日由本府交通局劉潤南局長帶盧課長至專案管理聯設中心商討新臺馬輪基本設計圖說審查事宜及一般佈置圖之部分調修,並請將馬資網對新臺馬輪之建議事項納入考量。
 四、目前最新工作執行情形
 (一)依新臺馬輪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之基本設計圖說計之設繪,有一般佈置圖等12件已全數審查完成交付船廠,且船廠亦依本契約第3條請領第二期工程款。
 (二)細部設計圖說計之設繪,有電力系統圖等18件,船廠亦陸續提交專案管理聯設中心審查,主機暨其他主要裝備近日船廠已作決定,將會加速細部設計圖說之完成與審定,管制時程訂於今年5月份即可辦理開工與安放龍骨。
 (三)新臺馬輪船模試驗由船廠下單至荷蘭MARIN,2月19日由廠商會同本府及專案管理聯設中心逕至現地考察,試驗結果:(1)就指定之馬力數(兩部4500kW主機)無論是輕載(吃水4.05m)或重載(吃水4.49m),均已達到(或已滿足)建造規範書中的船速(20節)目標;(2)為減緩航行時所致之船艏波浪形成,建議作部分船型線性修正;(3)當正向浪為4.87公尺時之縱搖(Pitch)值大於1.5度,須進一步探討與改善;(4)平衡翼致效時能將橫搖(Roll)逕降百分之七十,效果良好;(5)所有試驗實況與報告於9至14週內燒錄後提送至船廠。
 五、未來工作重點與努力方向
 (一)三月份排定於北竿、莒光鄉辦理新臺馬輪說明會。
 (二)委辦(或自辦)新臺馬輪命名與彩繪評選作業。
 (三)督促船廠五月份完成細部設計各項設繪,且依期開工與安放龍骨。
 (四)主要裝備均律定廠牌選購,細部艤裝部分則依建造規範中所訂規定辦理,以維品質與地方風情。
 (五)定期履約督導會議,檢視船廠各項設備採購進度與施工進度。
 (六)為船員培訓與海上公試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