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6 不在籍投票 核四公投有機會適用【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推動不在籍投票相關修法草案,若在核四公投案公告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案將成為適用首例;依草案,選民可申請跨縣市「移轉投票」,即「人須在國內且須親赴投票所投票」,估計有一百卅四萬選民可申請。
院會通過草案送立院審議後,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先進國家雖採通訊、境外投票等不在籍投票方式,但台灣才剛要推行,為避免產生疑慮,移轉投票是最穩健可行方式。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會後表示,可申請不在籍投票者包括投開票所選務人員十九萬人、警察六萬人、軍人廿二萬人、在外工作者(含返國投票台商)五十五萬人、在外求學者卅二萬人;受刑人若預估投票時已出獄,也可申請。
黃麗馨說,一三四萬人佔總選舉人數七點三趴,但預估實際申請人數應不會逾五趴;另將增加八千萬元經費。
至於申請流程,她說只要在制式申請書簽名或蓋章,並附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送達當地戶政機關即可。
在野黨憂心實施不在籍投票將造成大量台商投票,或「就近」在金門、連江投票。黃麗馨表示,「不考慮境外投票、一定要回國來投」,雖不另設投開票所,但金門、馬祖現有人力足以應付;內政部長李鴻源前天答復立委質詢也稱,受交通運量局限,依過去總統大選經驗,經小三通從金門、連江返台台商,「一周才一萬一千多人」。
核四公投是否適用?黃麗馨表示,只要在公投案公告前立法院通過修法草案即可;若公投案公告後還沒完成修法,就須適用現行制度。
草案另規定,總統交付的公投不適用移轉投票。黃麗馨表示,總統交付公投是國家有緊急、安全疑慮,但不在籍投票作業流程至少需三個月以上,時效上不太可行。她表示,目前仍朝全國性選舉推動不在籍投票,未來只要選務可行,不排除推行到立委、地方選舉。
不在籍投票 馬祖現有人力足以應付--聯合
- 2013-04-27
行政院版「不在籍投票」方案。(圖表/中央社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