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直升機票價調整 交通局: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 2012-03-19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府「101年度離島地區緊急傷病患空中轉診試辦計畫暨交通航班採購」,已由中興航空公司以新台幣480萬元得標,而原先的直升機票價也隨之「調漲」,縣府交通局主動提出說明表示,新合約之後的離島直升機航線票價,是依據「票價調整基率」調整應分擔之比例,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也呼籲直升機不應做為旅客的常態交通工具,縣府目的在照顧離島鄉親交通之基本需求,疏解受困之滯留旅客,絕大部分的成本還是由政府吸收。
 針對今年開始的離島直升機合約,引發許多民代的關切及外界討論;縣長楊綏生表示,改善離島交通是他的使命與承諾,絕對不會忘記,但也不會以討好民眾來施政;而直升機是以緊急救護轉診為主,附帶有交通之功能,縣政府會盡可能落實使用者付費理念,追求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但要以政府有限經費讓資源發揮應有效能,才能讓交通永續,否則不斷攀高的經費,只會讓交通因撐不下去而停擺。
 楊綏生表示,落實「使用者付費」制度需要肩膀與擔當,公部門所提供之公共服務大多具有公共財之性質,具有「消費之非敵對性」、「非排他性」、「永擠性之存在」等特性,鑒於公共財之性質,政府機關又大多以免費之方式提供服務,容易產生很多弊端。
 而使用者付費主要是基於「權利分享」與「責任分擔」之對稱關係,當使用者享受到某一項公共設施時,相對地必須分攤一些使用之經費,以達到「以價制量」之效果;使用者付費之目標,在於減少公共財在使用上的擁擠與損害,以達到經濟效益。
 楊綏生指出,從合約簽訂過程到結果,政府多次依照行政程序辦理,完全無縫,可瞭解斷航原因,是因為廠商運用斷航、民代意見、媒體言論等各方關切,向政府表達直升機需要高額成本、要政府埋單,縣府團隊忍辱負重,辦理招標期間的所有堅持,均為爭取政府資源運用,需有一定效能,不願被廠商牽著走。
 過程中,鄉親此次未跟著廠商隨波起舞,是終能完成最後簽約的原因之一,本合約每月若少了5小時,一年就少了60小時的資源,即少了16.78%的資源,就像出了錢卻短了秤,而票價是依照原有比例做調整,票價收入是歸廠商,且不一定是東引鄉親在使用,也有許多是出差人員、旅客或其他鄉在使用。
 交通局也表示,票價補貼是鼓勵增加旅客或節省旅客費用,此次調整後的票價只反映部分成本,政府負擔的比例依舊偏高,希望鄉親能更珍惜資源,真有急事時才用。
 交通局指出,經查今年採購契約第8條中,亦訂定交通航班各航線時間計算標準,「東引-南竿」航線來回一趟以45分鐘計,「莒光-南竿」航線來回一趟以25分鐘計,依新合約之契約標金,則每趟來回費用各需新台幣12萬元與新台幣6.67萬元不等。現就其營運成本作計算,因為收入部分僅為票收,照現行每趟來回最大載客人數為14人,就東引航線而言,即使以滿載來計,每人單趟亦需負擔新台幣8570元方可打平;是故,新合約之票價,本質上就內含照顧在地鄉親在交通上之基本需求,民眾可從設籍者票價與成本票價仍有一段差距,即可看出。
 交通局再次呼籲,直升機通常均用在緊急醫療或特殊任務,不會做為旅客的常態交通工具,它確實是十分珍貴的交通運輸工具。然而縣府為維護島際空中交通持續不中斷,目的就是在照顧離島鄉親交通之基本需求與疏解受困之滯留旅客,惟市場成本反映導致契約價金之增加,縣府即於採購契約中建立一套合理機制,以有效回復使用者付費應分擔之比例;惟搭乘旅客有符合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者,均以半價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