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今天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台灣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發展政策措施的公告」,推出11項促進台海兩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
中新社報導,上述公告主要政策措施,為積極推動兩岸郵輪運輸經濟發展。現階段,經大陸交通運輸部批准,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的企業可試行包租外籍郵輪多航次從事兩岸運輸;外籍郵輪在國際航線上,可直接掛靠兩岸港口,但不得作為兩岸間旅客運輸。
公告說,積極支持兩岸船隊和航運中心協調發展、共贏發展。經大陸交通運輸部批准,在華北至台灣航線上,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的幹線班輪可捎帶兩岸中轉貨,每航次裝載量不得超過400個20呎標準貨櫃(TEU);經特別許可兩岸資本的權宜旗幹線班輪可捎帶兩岸自有中轉貨,每航次裝載量不得超過400TEU。
這份公告指出,積極支持兩岸客貨滾裝運輸發展。兩岸共同簡化港區內相關拖架與車輛運營程序,逐步推動兩岸機動車輛透過「客滾」(運載機動車輛)航線上岸、甩掛運輸等實現互通行駛。
當局也積極推動海西對台先行先試,將福建至金門、馬祖、澎湖海上運輸的審批和監督管理下放由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公告表示,支持平潭增開對台客滾運輸航線,推動平潭開展船舶保稅登記試點;支持廈門開通劉五店航道,試點開展國際船舶保稅登記等現代航運服務業的政策創新,加強兩岸船員培訓考試機制和條件建設,在廈門港開展兩岸交通物流資訊平台建設試點。
大陸交通運輸部表示,進一步促進兩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發布,將鞏固和深化兩岸「三通」成果,推進兩岸郵輪產業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提升兩岸貨櫃、客滾運輸和物流運營效率,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打造兩岸雙向直航昇級版,為兩岸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陸交通部:擴大兩岸直航範圍--中央社
- 201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