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8日【張菱育/台北報導】今年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於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租金補貼,家庭年收入所得的標準,像以桃園縣為例,因隸屬台灣省,因此家庭年收入應低於92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3.59萬元,每人每年動產限額應低於11.25萬元,非住宅不動產限額應低於480萬元。
而台北市的補助標準則為,家庭年收低於152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5.18萬元;新北市補助標準為家庭年收低於111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4.14萬元;台中市家庭年收需低於106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3.87萬元;台南市家庭年收需低於89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3.59萬元;高雄市家庭年收需低於96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4.16萬元;金門、連江縣家庭年收需低於92萬元,每人月收平均應低於3.08萬元。
此方案提供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等補貼,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縣市政府申請,並可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查詢,或撥專線:02-21927171。
住宅補貼 金門、連江家庭年收低於92萬元--蘋果
- 2013-07-19
今年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於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各縣市收入標準不一。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