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2013.10.01 02:23 am
兩岸小三通航運有新突破,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表示,大陸交通運輸部日前已將「小三通」審批管理權限,下放至福建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執行,福建省近日將修訂公布相關規定,爭取將原20天的行政許可作業日,縮短到12天,兩岸業者將不需再向大陸交通運輸部申請。
小三通航運近幾年客貨運量不斷攀升,不少參與航運的企業也不斷呼籲,希望能簡化小三通的管理模式;福建日報報導,以審批貨船投入營運為例,之前僅大陸方面就需要當地交通部門初核、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再報交通運輸部審批,點多線長,程序複雜。
福建省積極向大陸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獲得交通運輸部支持,現已同意將小三通的審批管理權限,下放至福建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執行;而福建省交通運輸廳也修訂出台《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間海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希望能精簡環節、縮減時限、改善管理。
依據修訂後的管理暫行規定,今後申請經營小三通的大陸地區航運公司,直接向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提交申請書;台灣方面航運公司則委託其在大陸的船舶代理公司,向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申請。
已從事小三通的航運公司和船舶,其《台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船舶營運證》,從年審換證起,改由福建省交通運輸廳使用行政公章核發;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表示,希望爭取將原20天的行政許可作業日、縮減到12天,審批時限只有原來的60%。
小三通管理權限 下放福建執行--聯合報
- 201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