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村落文化出發播種 文化部103年度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申請--中央社

  • 2014-01-0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40103 18:00:37)文化部為落實泥土化政策,鼓勵各界將資源帶入偏鄉、文化資源弱勢或社區營造挹注資源較少之地區,以均衡城鄉發展、落實文化平權,歡迎各界依「文化部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申請經費補助。
本案受理收件之截止日期為103年2月10日,歡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與鄉鎮市區公所共同提案)或國內依法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等,均可依所在區域位置,向下列單位送件:
1、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2、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花蓮縣、臺東縣。
本計畫補助類型包含「人才培育—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資源調查—盤整村落文化資源」、「產業發展—發展村落微型文化產業」及「文化據點改善—建構在地生活美學空間」等四大類。可申請單一類型補助,最高可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或申請整合類型補助,最高可補助新臺幣二百萬元。
本案要點詳情內容及申請表,請逕至本部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moc.gov.tw/law.do?method=find&id=420)。

訊息來源: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