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郵情•郵意」徵文比賽 2月29日止--蕃新聞

  • 2016-01-15
 2016/01/14【中央社訊息服務】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布「郵情•郵意」徵文比賽辦法。
 郵政業務多元發展,即使不到郵局都能與郵政不期而遇,相信每一個人對於郵政服務都有自己的感受與體驗,甚至有截然不同的創意及見解,因此,希望透過徵文比賽活動,邀請民眾續寫「郵情•郵意」的故事,並帶領讀者徜徉不同感官世界,共享悠郵時光。
 活動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主辦,集思創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辦。參加資格:區分社會組、大專組、高中組競賽,大專組限大專在學學生,高中組限高中在學學生參加。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繳件,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下載徵文比賽報名表(附件1)、參賽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附件2),及寫作稿件表格 (附件3)等資料,並於稿件載明參賽組別、聯絡方式等相關個人資訊(參賽者應確認所填載之資料均屬正確且完全,以免影響參賽者權益;比賽辦法及相關附件請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www.post.gov.tw或ACCUPASS活動通網頁www.accupass.com下載)。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5年2月29日止,請將個人作品與附件資料,連同報名表、參賽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親自簽章(若參賽者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應請法定代理人一併簽章)後之掃瞄檔或照片,一併e-mail至徵文比賽工作小組電子信箱thepost2016@gmail.com,並於電子信件主旨註明「報名中華郵政徵文比賽」,即可完成報名。
 徵文主題:
 (一)社會組:「那年,我在____寄信」
 無論是外地求學、當兵、遠距離戀愛、旅遊等,每個人總有一個在某個特別的地方寄信的回憶,這份回憶在時間淘洗下,不會消失,反而更加清晰深刻,甚至有新的體會…。
 (二)大專組:「郵局幻想曲」
 時代在變,郵局也正在改變,而學生們想像中的郵局還有哪些可能?還有什麼更棒、更新的點子可以在郵局裡發生?不怕你天馬行空,只怕你的創意先一步被別人寫走啦!
 (三)高中組:「成長路上郵你」
 沒進過郵局,也看過郵差送信!郵局和生活密不可分,從小到大,郵票、郵筒、郵差、郵局…那些或綠或紅的身影,都曾經在生命中留下特別的印記,你還記得多少呢?
 文章格式:
 (一)作品限中文,以散文格式撰寫,字數約1,500-2,000字(稿件繳交後概不退稿,敬請備檔留存),且須符合第十二點第(三)款之限制,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人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且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二)每篇作品可依需要,自由附加1-2張與寫作主題相關的照片或圖片,照片檔案需高於1000萬畫素、解析度300dpi、格式為JPG或TIF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MB。(附加照片或圖片應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且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並取得肖像權人之授權,包含同意主/協辦單位得無限期印刷、刊登及轉載於網路,且不得對主/協辦單位主張肖像權;如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如致主/協辦單位受有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評審作業:
 (一)採三階段評選
 ※初審:資格審查,依據參賽資料篩選。
 ※複審:聘請專業編輯、老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
 ※決審:聘請知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名次
 (決審評審委員名單與得獎名單同時公布)
 (二)評分標準
 形式與結構40%
 內容與修辭40%
 段落與標點20%
 (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老師、委員討論後投票評選)
 獎勵方式:
 按組別取前三名各1名、佳作各5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含裱框)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含裱框)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含裱框)
 ※佳作每人獎金各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紙
 (得獎者經公告、通知後,獎狀以郵寄或親領方式頒發,寄送地址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為限;獎金則一律以匯款方式,扣除匯款手續費後發放,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得獎公告與領獎期限:得獎名單將於105年4月10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止公告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www.post.gov.tw或ACCUPASS活動網頁www.accupass.com,請得獎人於105年4月10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期間,將個人存款帳號e-mail至工作小組電子信箱thepost2016@gmail.com,以利獎金發放;大專組及高中組得獎人並請提供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掃瞄檔。
 作品權利歸屬:(一)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於完成報名之時,即視為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所有得獎作品有重製、編輯、散布、廣告文宣、發行、改作、刊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發表或將作品內容刊登於其他刊物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所有參賽作品歸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概不退還,並不得要求複製。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提交之個人資料,僅用於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不移作他用。
 (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徵文比賽或美術作品比賽,得獎作品如由主辦單位典藏,甚至於取得著作權時,即為稿費性質,凡得獎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須預先繳納10%所得稅及2%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得獎者需備齊身分證影本,並由集思創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扣稅款後再行發放;贈品金額1,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三)僅錄取中文投稿作品,並且必須是參賽者首次發表之個人原創作品,凡涉抄襲、冒名及盜用他人作品或集體創作者,不列入評選。
 (四)凡投稿作品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五)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保有
 最終釋義權。
 (六)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於收件截止日前未提供「參賽得獎作品著作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者,恕無法通過初審;得獎者如未於期限內提供領獎所需資料,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八)參賽者如因任何手機、電腦、網路或技術上之問題,致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毀損、錯誤或無法辨識之情況,主/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訊息來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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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86752.aspx
 新聞來源:http://n.yam.com/cna/place/20160114/20160114507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