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桃園燈會攤位招標惹議 市議員10日質詢爆火氣--自由時報

  • 2016-03-11

 2016-03-1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議員疑官商勾結,廠商獲暴利
 桃園市府10日到議會報告台灣燈會執行情況,攤販問題成為議員質詢焦點,質疑圖利廠商,因廠商以650萬元得標,租金收入多達4、5千萬元,獲利約是本金的七倍;議員舒翠玲質疑官商勾結,經發局長張昌財多次以「不要牽涉人身攻擊」打斷質詢,雙方脣槍舌戰,場面火爆。
 官員指一切合法,廠商喊賠錢
 張昌財表示,美食區450個攤位都是公開招標,由「桃仔園人文觀光市集發展協會」以650萬元得標,一切合法。協會也解釋,除了650萬元得標金,還有30萬盞燈籠、公益攤位建置費用、觀光工廠巴士等,又支出1930萬元;每個攤位營運成本要2.5萬元,加上私攤問題無法滿租,總支出高達3千多萬元,但實際收入只有2千5百萬元左右,不但沒賺錢,反而還賠錢。
 舒翠玲、葉明月、謝彰文等議員都質疑發包金額偏低,表示攤位租金從9萬元至15萬元不等,廠商獲利高達七倍;市議員王浩宇也質疑攤位轉租牟利嚴重,地點好的攤位甚至喊到25萬元;市議員楊朝偉、梁為超、魯明哲認為攤販問題一團糟,要求政風處調查不法。但民進黨議員邱素芬、范綱祥、劉仁照認為整體表現瑕不掩瑜,不宜苛責。
 另外,議員劉茂群也質疑志工的便當冷冰冰,不像警察便當熱騰騰。秘書處長張至淵解釋,警察、志工的便當都是相同廠商製作,每個80元,試營運時有些狀況,要求後已改善。
 觀光旅遊局長楊勝評表示,台灣燈會花費近5億元,包含市府自籌款3億2千多萬元、中央補助款4千6百萬元,金門、連江縣政府委託市府製作花燈各150萬元,企業募款5千8百多萬元、第二預備金6736萬元。
 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6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