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劉前處長任內涉嫌貪污,經連江地檢署偵辦並獲准羈押禁見。連江縣政府表示,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配合相關單位調查,涉及貪污後續行政處分,將依相關法令處置。
連江縣政府24日發布新聞表示,產發處劉前處長去年6月中旬調任縣府擔任參議。有關該前處長任內涉嫌貪污,縣府本月22日獲知,連江地檢署當天派員至該員辦公處所搜索,均予配合。
對於該員是否確實涉及貪瀆部分,縣府強調,由於全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除配合司法單位調查以外,相關案情部分,縣府未便表示任何意見,依司法本於勿枉勿縱原則進行偵辦。至於,後續行政處分部分,縣府將依人事相關法令處置。
【本報訊】連江地檢署偵辦連江縣政府前產發處劉姓前處長涉嫌貪污等案件,24日發布新聞表示,劉姓前處長屢次利用擔任產發處首長及採購案評選委員機會,於標案公告前,即先行將標案內容洩漏予特定親屬及廠商,並護航該特定親屬及廠商取得標案,嗣後再由該親屬依標案金額比例向廠商收受賄款,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
地檢署發布新聞表示,另又未經主管機關評估許可之情況下,劉姓前處長利用產發處委託廠商處理大坵島自然死亡鹿隻之機會,指示廠商進行「鹿隻減口」(人工宰殺),數量達近百隻,造成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驟減,引起全國輿論關注,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
地檢署發布新聞表示,接獲情資後,即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深入蒐證調查,俟時機成熟,於民國 110年2月22日由連江地檢署及臺北、桃園地方檢察署等10餘名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持搜索票執行搜索近12處,並同步約談涉案公務員、業者及相關人等共21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劉姓前處長及其家屬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後,於24日凌晨間獲准。連江地檢署表示,將擴大深入追查,儘速釐清案情。
產發處劉前處長涉嫌貪污案 縣府:配合調查,後續依法處置
-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