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爭取設置專屬漁港 漁業署:地方先取得共識

  • 2012-08-17
 【記者陳鵬雄/北竿報導】北竿漁民希望爭取設置一座專屬的漁港碼頭,在法令上是否可行?漁業署發言人蔡日耀副署長表示,漁業署的漁港劃分管理有明確的規範,地方若要爭取新設漁港,必須通過可行性評估,而重點仍在於地方自己要有具體共識,必要時中央單位仍會給予經費上的協助。
 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指出,受到限漁政策以及行政院永續海岸整體方案規劃,原則上不會再增設漁港,但並非法令限制不能興建漁港,北竿地區要爭取設置漁港,最重要的是地方要先取得共識,再透過一定的行政程序來推動,但恐在行政程序上花很多時間,通過可行性評估是很重要的。
 蔡日耀以北竿橋仔碼頭爭取改善為例,因橋仔不是公告列管的漁港碼頭,中央單位沒有立場做補助,但地方政府仍可以整體發展為考量,整合各方資源,在地方先形成政策,再來向中央有關部會爭取協助,其可行性是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