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考試院發言人、秘書長朱武獻指出,考試院通過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明定各機關考績甲等人數比例限制「以二分之一為原則,最高不超過三分之二」,期盼落實客觀、公平的考核制度,草案同時明定各機關考列甲等人數比例,得由主管機關統籌辦理,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 朱武獻下午應邀出席中國廣播公司「面對民眾」現場節目說,現階段的新作法,銓敘部已函文通知各政府機關單位針對考核丙等、丁等公務人員,須書面通知被考核人,另增加「績效獎金」制度,讓客觀評估有好績效的公務人員可獲實質獎勵。 朱武獻說,期盼新增加團體公務部門的考核制度,能藉由部門與部門間的績效評比結果,據以核發「團體績效獎金」,目的均在將民間績優企業的客觀考核制度注入公務部門,以獲得公平、公開、透明、客觀的評比結果,達到公務部門「獎優汰劣」目標。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答覆記者詢問指出,為解決考績獎優汰劣功能不彰等問題,並促使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更臻健全,經通盤檢討,擬定「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期盼透過明定限制考績甲等人數比例規定,讓現行絕大多數公務人員考績均考列甲等、公務人員考績優劣難分現象獲改善。 吳聰成表示,考績法修正草案新增列「考績面談」制度,由法律授權,明定在考績年度中,主管人員應與部屬就工作內容及執行情形實施面談,期促使考核程序具實質客觀性,同時一併增進主管、部屬間的溝通協調與相互瞭解。 銓敘部說,希望藉新通過修正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導正現行平時考核未落實、考核結果未能獎勵工作表現特優人員等情形,進而建立淘汰不適任者的客觀考核機制,有效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國家文官素質。
考試院盼客觀考核 甲等比例擬降至三分之二
- 200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