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大陸海協會致函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指出,因為SARS疫情造成許多不便,其中台灣居民在大陸所持証件簽注到期,不便出境返台的,可予辦理三個月有效的停留延期手續,且不受延期次數限制。 擔任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主任的立法委員曹原彰指出,海協會昨天致函表示,據有關方面告知,在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間,為給在大陸停留的台灣居民提供便利,台灣居民在大陸停留期間因所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到期或在大陸遺失、損毀等不便出境換領新証手續的,主管機關可視情簽發三個月有效証件;台灣居民在大陸所持証件簽注到期,不便出境返台的,可予辦理三個月有效的停留延期手續,且不受延期次數限制。海協會並希望曹原彰能轉達有關單位。
大陸海協會:台灣居民在大陸簽證延期放寬
- 200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