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生/金門報導 金門警方昨天宣布偵破八十七年保警曹義國遭槍殺奪槍案及八十九年台銀金門城內辦事處槍擊搶案,凶嫌係九十年四月離職的警員葉維輝,初步研判兩大案都是他一人所為。雖然他矢口否認犯案,但檢警專案小組已在其住處附近防空洞內起出作案警槍,並有六位秘密證人明確指證,全案將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專案小組研判,經常出入酒店尋歡,酒後又常與人衝突的葉嫌,殺警奪槍的動機在於擁槍自重,至於搶劫銀行則因喜愛酒色,經濟拮据,才一錯再錯。 八十七年九月廿八日,支援金門縣警察局的保一總隊警員曹義國,在值勤夜間大門警衛時,連槍帶人失蹤,縣警局全島大搜索,十月一日在金寧鄉四埔林場,找到頭部中兩槍的屍體,但兩個彈匣共廿四發子彈和九○配槍卻遍尋不著。 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一名頭戴全覆式安全帽的歹徒,闖入台銀金城辦事處,連開三槍打劫,最後在未傷一人,也未搶得分毫情況下,匆忙逃離現場。 保警命案發生之後,即已被專案小組鎖定的葉維輝(四十二歲,金門人)在八十八年十月廿四日、九十年初和九月八日、九十一年八月六日,先後在金沙鎮、金城鎮和金湖鎮的酒店和餐廳,因細故與人衝突而亮槍,兩大懸案因此露出破案的曙光。由上尉軍官轉任警員的葉嫌,五年前即已被專案小組高度懷疑涉案,這回辦案人員將作案槍枝擺在他面前,全案才急轉直下。 警方係於五月九日在葉嫌住宅附近防空洞內,找到警槍一把、彈匣二個和子彈十三發,另有五發子彈下落不明,當時就確定子彈批號與曹員配槍的子彈相同。而槍枝槍號雖被磨除,但比對兩案現場的彈殼,與送驗槍枝試射的彈殼,確認都是同一把槍所擊發。專案小組向葉嫌提示警槍時,葉嫌一度垂頭喪氣一語不發;但稍後仍堅決否認作案。 專案小組根據長期監控,以及秘密證人指證,查出的葉嫌酒後脾氣暴躁,案發前數日曾在酒店與其他酒客大打出手。專案小組研判,葉嫌在案發當晚,因喝酒情緒難以控制,而心生殺警奪槍念頭,乃於五時十分許,驅車前往縣警局,以有公事需人協辦的理由,將只有廿五歲,初入警界不久的曹員帶到四埔林場加以殺害。日後葉嫌只要與人在酒店發生衝突,就返家取槍示威。專案小組並發現,葉嫌經濟拮据,持槍打劫台銀。案發當天,他在現場共開了三槍,而刑事局鑑定現場三顆彈殼,確係扣案的警槍所擊發,葉嫌持槍搶劫和殺人未遂的罪行明確。
警察變強盜 殺警奪槍搶劫台銀葉維輝送辦
- 200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