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天宣布,把SARS從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改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未來SARS將和伊波拉病毒、鼠疫、霍亂等傳染病同級,醫療院所一旦出現病例,必須在一個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 疾管局也發布WHO新訂的SARS疫區分級、隔離標準。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未來與SARS病人密切接觸的A級居家隔離標準將修正放寬,沒有症狀者不必隔離,有呼吸道症狀但不符合SARS定義,居家隔離時間由10天縮短為三天。 隔離期間,建議不能不班、上學,也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場所,但可以戴口罩外出倒垃圾、買便當,進行短暫人際互動。 施文儀表示,根據WHO公布的最新定義,未來SARS流行期間,發生SARS疫情的地區將分為「可能再興區」、「結節區」、「低危險區」三級。依照新的分級,上一波出現疫情的國家地區,中國大陸屬於可能再興區,台灣、香港、新加坡、加拿大多倫多屬於結節區,只有境外移入病例的日本,屬於低危險區。 施文儀說明,可能再興區指感染源頭、發生動物傳染給人類的區域;結節區指經歷過SARS地區性傳播,或與可能再興區域有大量且頻繁人員往來地區;低危險區指不曾有病例報告、只有境外移入病例或局限性傳染地區。 他強調,今年秋冬如再發生SARS疫情,只要醫療院所出現兩名人員或兩名醫護人員,或是醫護人員加上病人、訪客有三人或三人以上感染,就要重新啟動國內SARS警示機制,採取必要的防疫措施。 衛生署9月1日召開跨部會的SARS防治疏困工作小組會議,由衛生署長陳建仁主持,向相關部會說明WHO的最新定義和隔離標準,並討論何時重新啟動SARS防制機制。至於未來B級居家隔離是否放寬、可能接觸者的定義為何,衛生署還要和相關部會另外開會研訂。
SARS改列第一類傳染病
- 200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