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槍自重組討債犯罪集團 楊駕新送法辦

  • 2003-09-07
  (中央社)金門縣警察局今天宣布,偵破楊駕新涉嫌擁槍自重、吸收青少年組成強盜、圍事、討債等犯罪集團,警方調查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強盜、恐嚇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楊駕新(三十七歲、金門人)犯罪集團囂張行徑影響金門治安甚大,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世和指揮偵辦,金門縣警局為落實執行「維安專案」有關掃黑工作,將楊嫌鎖定為影響治安的首惡份子,經過六個月的綿密蒐證,終將嫌犯楊駕新檢肅到案。  警方指出,楊駕新以老大自居,涉嫌吸收年幼無知的未成年在學學生及中輟生加入他的犯罪集團,並在住處提供電腦,免費供未成年在學生及中輟生打網路遊戲及練網路遊戲「天堂」級數,另以他所有的自小客車供這些青少年使用及作為接送圍事賭場賭客之用,且不定時提供金錢供青少年花用。  警方指出,楊嫌獲知警方在蒐集他的犯罪事證後,今年六月初潛逃藏匿台南地區,並持續向金門地區賭場索取保護費,以規避警方查察、蒐證,經警方長期監控,鎖定楊嫌落腳處,七月十日持地檢署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前往台南將他拘提到案,同時在他身上起出八點八公克K他命。  警方調查表示,楊嫌的犯行包括:九十一年八月間自友人處取得中共製黑星手槍乙把、子彈五發,即擁槍自重;九十二年二月間與鄭姓兄弟因賭債糾紛談判破裂,兩方人馬公然持刀棍互相砍殺鬥毆;九十二年三月間,與金門不良份子因賭場圍事糾紛發生衝突,持掃刀互砍外,並向金門酒店業者收取保護費等。  警方表示,楊嫌矢口否認所有犯行,但經偵辦幹員突破心防並提示各項收取賭場圍事費、酒店保護費的帳冊資料,楊嫌始俯首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