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考選部今天指出,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九月十日至十七日止受理報名,考試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十二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三百四十九人,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五十歲以下者,均可報考,而且沒有學歷限制。 考選部指出,地方特考分兩梯次舉行,第一梯次定十一月十五日舉行一般行政科別考試;第二梯次定十一月十六日舉行一般民政等十一科別考試。 地方政府特考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共分台北市、高雄市、北區(包括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中區(包括苗栗縣、台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南區(包括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東區(包括花蓮縣、台東縣)、澎湖區(澎湖縣)、金門區(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區(福建省連江縣)等九個錄取分發區。 考選部表示,特考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南部(高雄)、東部(台東)等四考區,應考人於報名時必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一經選定後,不得要求更改,並於所選定的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不得自行決定考區,因此,考選部籲請應考人詳閱應考須知審慎選擇,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考選部說,有意報考的民眾可自九月八日起至十七日止,至考選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七十四號國家考試試務中心)購買報名書表及應考須知,如欲函購者,可在九月十四日前郵政劃撥購買。
地方特考明起報名 暫定錄取349人
- 20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