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由大陸將通緝犯劉正男押解回台

  • 2003-09-24
現年三十六歲的要犯劉正男,涉及懲治盜匪條例和妨害性自主罪嫌,潛逃出境,因此,被台南和嘉義地方法院發佈通緝。 警方指出,民國八十九年,劉正男在台南縣新營市,夥同共犯侵入住宅強盜徐姓女子,不僅捆綁被害人,還搜刮財物。由於雙方認識,為了怕東窗事發,劉正男甚至還企圖縱火滅口。另外,警方調查,逃亡這段期間,通緝犯劉正男都藏匿在大陸地區,因此,刑事局偵查科在掌握消息之後,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協助。經由大陸公安逮捕劉正男之後,雙方依照「金門協議」規定,今天順利將劉正男押解返台,全案將由我方司法單位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