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寬台胞入出境 十月開放落地簽

  • 2003-09-25
  陳旭華/台北─上海電話採訪  上海市公安局廿四日晚宣布放寬多項入出境管理措施,針對台商及眷屬部分有兩項:一、自即日起,大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台灣居民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辦理三至五年不等的長期暫住和多次入出境簽證。二、正式推出台灣居民到上海後的落地簽證。關於落地簽實施時間,據台辦官員透露,十月間應可實施。   前述方便台胞到上海經商、居住措施昨日由上海公安局發布,官方媒體加以報導。方便台胞的第一項措施已在今年四月試行,公安局網站說一些在上海台商及家屬已享受這一方便政策。  至於落地簽,上海公安局昨天說明如下:「為台灣居民在口岸辦理通行證、簽證。凡經公安部和國務院台辦驗收通過後,將為直接抵達上海口岸的台灣居民審批簽發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灣往大陸通行證或一次入出境有效簽證」。  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昨天在北京表示,公安部已授權上海公安單位對台灣同胞發給落地簽。但他未說明實施時間。  據了解,上海對台胞實施落地簽已準備一年,目前還有些相關設備待完成,另外,收費多少尚待各方做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