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金門檢調今天宣布偵破的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等以金門土地反覆設定抵押權方式掏走台鳳公司新台幣五十九億元案,涉嫌提供鵲山段土地協助犯案而被檢方起訴的陳文慶,檢調清查發現他從中獲得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不法利益。 利運通實業公司負責人的陳文慶(四十四歲、台北市人)是自八十二年十二月間起以新台幣八千四百二十九萬九千元的價款,購得金沙鎮鵲山段近四十萬平方公尺土地,其後土地由黃宗宏三度抵押設定掏空台鳳公司資金,而遭金門地檢署以違反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調清查發現,黃宗宏反覆設定抵押掏空台鳳公司產案中,陳文慶於八十七年十月間第一次取得簽約金九百萬元,其後又提供親友、公司會計等人頭予黃宗宏向中興商業銀行貸得七億九千萬元,方於九十年再與黃嫌簽訂鵲山段土地買賣契約書,陳文慶獲得一千三百五十萬元報酬。 黃宗宏、陳文慶和台鳳公司協理兼財務部經理陳明義,以鵲山風景區土地開發案為幌子,利用利土地設定抵押權並以不實的債務清償證明書塗銷設定,自台鳳公司掏走五十九億元,資金流向黃宗宏個人調度使用,而陳文慶配合犯案中,先後共獲得二千二百五十萬元的不法利益。 這起金門有史以來最大宗的經濟犯罪案件,除陳文慶因涉嫌偽造文書、背信被金門地檢署提起公訴外,同案涉案的黃宗宏、陳明義則因已涉台鳳公司及中興商業銀行等弊案,移轉由台北地方法院併案審理。
陳文慶涉金門台鳳案獲利逾二千萬元被起訴
- 200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