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九十五年完成澎湖三千噸海水淡化廠

  • 2004-01-29
  (中央社)為解決澎湖地區久旱不雨,各水庫逐漸乾涸的問題,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今天決議,除持續進行的自台運水緊急處理措施外,相關單位務必自今年六月起至民國九十五年,分別完成二千五百噸、三千噸的海水淡化廠,以因應當地短中長期的用水需求。

  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今天主持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七次委員會議,會中對離島地區之供水、供電及醫療問題的解決,進行討論。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在會中就「解決澎湖地區抗旱供水問題」進行報告,會議經討論後作出決議,包括自來水公司自台運水緊急處理措施應持續進行;套裝式海水淡化機組建置案,自來水公司務必在今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確保澎湖地區供水穩定。

  至於有關當地擴建五千五百立方公尺海水淡化廠案,行政院也要求自來水公司務必在九十四年中先完成二千五百噸海水淡化廠,再於九十五年完成三千噸海水淡化廠,以因應當地未來用水需求,維持居民生活品質。

  同時為配合澎湖地區觀光需要,並兼顧電力系統的穩定,委員會請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澎湖地區風力發電應用之規劃研究」,以期早日進行;海底電纜可由台灣本島供應澎湖用電及利用澎湖風力發電送回台灣本島,也請台電公司研議其可行性。

  金門縣及連江縣的供水、供電問題,離島建設委員會也要求經濟部前往當地實際了解問題,並研提方案,以一勞永逸,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