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考試院院會今天決議,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在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及金門六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秘書長朱武獻表示,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三十九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七百零七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三十三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四百九十六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十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六十九人。
朱武獻說,特考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辦理,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福建省金門區及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
9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 4月24日舉行
- 200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