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將改登記制 子女從姓放寬

  • 2004-07-31
 【中時電子報 】 何博文婚姻及子女從姓制度確定將有重大變革!未來結婚將由「儀式婚」制度,改採「登記婚」制度。
 換言之,待民法修法後,結婚即使有兩位以上的證人及公開儀式等事實條件,若未辦理結婚登記仍視為婚姻無效。

 內政部官員透露,新制修法可望於八月份送政院審議。

 此外,子女從姓規定也大幅放寬為父母雙方在子女出生登記前,必須書面約定,不一定非要從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