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二十九日電】 針對陳水扁(新聞、網站)總統表示要在2006年公投(新聞、網站)台灣新憲法,美國國務院今天表示,美國反對任何改變台灣現狀或走向獨立的公投,美國嚴肅看待陳總統「不推動統獨公投」的承諾,陳總統「必須解釋」任何其他想法或提議是否牴觸「四不」的承諾(pledge)。
陳總統上周六表示要終結中國憲法在台灣實施的憲政亂象,並且不管國際壓力多大, 要在2006年進行公投複決新憲,在2008年520實施。
在國務院例行記者會上,記者詢問陳總統的「2006年公投台灣新憲法」,是否有違其就職演說內容,以及美國是否關切台灣目前局勢的發展時,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說,「我們的主要利益,就是維持台灣海峽的穩定」,美國反對任何會改變(台海)現狀的片面步驟,「也反對任何會改變現狀,或朝向獨立的公民投票」。
包潤石隨後並逐字逐句引述陳總統在2000年就職演說時的「四不」承諾:他(陳總統)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改變台灣政府的名稱、不會把兩國論入憲、也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
他說,陳總統在2000年就職演說中提出承諾,他也在2004年的連任就職演說中,重申了這項承諾。不過,陳總統在2004年的就職演說中,只提到過去的承諾依然適用,並未逐一重申「四不」。
記者追問陳總統的談話是否有違承諾,包潤石說,美國的看法是,「他(陳總統)的承諾非常、非常重要,這些承諾也應該被尊重」。至於任何其他的想法或提案,是否牴觸陳總統的承諾,包潤石說:「我認為他(陳總統)必須要解釋。」(I think he'll have to explain.)
包潤石說,美國感謝陳總統的承諾,以及隨後再度保證這項承諾,「我們非常嚴肅看待那些再保證,以及(四不)承諾,特別是當它們(承諾與保證)適用在公投新憲法上」。
公投新憲違「四不」? 美促扁解釋
- 200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