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家戶配酒大變革改採公民為對象

  • 2004-12-18
 金門記者陳麗妤/縣府報導

金門縣府昨針對「建縣九十週年家戶配酒工作」召開檢討會議,會中決議三節家戶配酒今後將繼續辦理,配售對象將現行以「戶」為單位,改按「公民」為配售對象。此外,且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設籍金門者,需滿一年才能列為配售對象。

昨於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之「建縣九十週年家戶配酒工作檢討會議」,該會由主任祕書翁廷為主持、民政局、財政局、金酒公司、各鄉鎮公所及戶政單位代表均出席參加,主要針對日前建縣九十週年家戶配酒之相關作業引發民眾批評、議論紛紛,且有菸酒商高價收購轉手坐享權利金,擾亂市場秩序,等事提出討論。

在昨日的檢討會中,首先針對今後是否繼續辦理家戶配酒一事進行討論,經過討論與會人員一致通過繼續辦理行之有年之三節家戶配酒,而由於今年家戶配酒辦理作業期間,短短十五天之內全縣戶數爆增二千二百三十六戶,造成警、戶政單位的困擾,因此與會各界也建議改採以「公民」為配售對象,以杜絕亂象發生。經過討論與研商也決議,今後三節家戶配酒將以年滿二十歲之公民為配售對象,數量以一份計。

而關於家戶配酒作業費用引發爭議一事,會中也檢討改善方式並決議,今後在配酒相關作業中由金酒公司負責處理配送工作。此外,為維護縣民應享之權益,經過研商決議,凡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於設籍金門者,均為三節家戶配酒對象;而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於金門設籍者,需滿一年才能成為配售對象。

最後主任祕書翁廷為於會中表示,身為公務人員就應奉公守法,不可有貪瀆之心,三節家戶配酒是政府的德政,也是縣民的福利,切莫讓有投機份子有利可圖,剝奪民眾應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