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 美盼此事有轉圜空間

  • 2004-12-19
 【中時電子報 】 劉屏/華府報導中共傳出要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美國的初步反應與七個月前面對《統一法》時相似。但進一步觀察,未來的發展可能迥然不同,美國的態度也將是關鍵。所以華府、北京、台北都在密切注意。
 五月間傳出《統一法》,係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倫敦時,僑胞建議制定,溫家寶回答說「可以認真考慮」。換言之,溫的說法是基於禮貌性質,未必真要實踐;後來果無下文。

 但是這回的《反分裂國家法》,不但經由官方通訊社發布消息,中共也已透過各種管道,爭取國際尤其是美國的諒解。所以除非找到夠力的理由說服中共,否則實施恐怕只是時間早晚。美國當然深切瞭解這個問題的嚴重,也瞭解這項法律無疑是針對台灣而來,因此隨即和台灣方面磋商。

 現在的問題有幾方面,第一,法律的具體內容為何。第二,美國的勸阻有多大功效。第三,這項法律究竟是為了反制台灣一連串的「新憲公投(新聞、網站)」、「外館改名」,還是懸為鵠的,全力以赴?三個問題,華府目前的答案都是「不知道」。

 中共很惱火美國的《台灣關係法》,認為是干涉他國內政。兩國談到台海議題時,美國必然提出台灣關係法,中共必然避而不談。如果有了《反分裂國家法》,以後美國搬出「依據這項國內法,我們有我們的義務」時,中共是否也會搬出「依據我們的國內法,我們有我們的責任」?無疑的,這項法律為中共提供了新的籌碼。

 說到「國內法」,美國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員承認,《反分裂國家法》的確可以是國內法,令美國無從阻止,「美國能做的,是努力讓中方瞭解美國的立場」。

 根據華府的理解,早在1999年左右,大陸就有人提出《統一法》,後來學界陸續出現一些版本,可是官方從來沒有研議草案。何以現在提出《反分裂國家法》,值得深思。是否兩岸形勢的發展令中共覺得頻頻挨打後,必須出招?

 近幾年來,不論是美國官員或台海議題專家一再警告說,兩岸情勢正在升高。以16日在華府的一場研討會為例,台灣來的官員和專家固然紛紛勾勒兩岸和平的願景,可是很多美國學者未必如此樂觀,太平洋論壇總裁柯羅夫一句「種因必然結果」,發人深省。退役海軍將領麥德偉一句「台灣太著重如何獨立,卻沒想到一旦獨立後如何維持獨立」,或許正提醒台灣思考中共要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前因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