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所得憑單與申報書申報即將展開國稅局明舉辦講習

  • 2004-12-20
 金門記者陳麗妤/縣府報導

九十三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憑單及申報書申報時間,自九十四年一月三日至一月三十一日止。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將於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假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講習會。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表示,申報單位應向其申報時稅籍登記地之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不得越區申報;申報單位於申報期間遷移地址者,應向變更後稅籍登記地之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

國稅局也特提醒指出,各營利事業負責人、機關、團體、學校之扣繳義務人、執行業務者、營業代理人或所得給付人、信託行為受託人等,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歡迎各申報單位(扣繳義務人)踴躍報名參加,報名電話為:(○八二)三二三九八四轉二○四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