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環保署明年共計推出十大新政策或措施,包含十縣市垃圾強制分類計畫,報廢車輛時車體與車牌須一起報廢,禁用含硫量超過百分之零點五的液體燃料等。
迎接新年度,環保署表示,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將實施十大政策或措施。
首項重要政策是﹁垃圾強制分類計畫﹂,強制分為資源垃圾、廚餘、一般垃圾三類,此政策與政府推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目標息息相關,這十縣市分別是: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與宜蘭縣。
其次是明年七月一日起,與交通部在監理站設立聯合櫃台,實施報廢車輛應是車體、車牌一起報廢。同期實施全國各縣市全面禁用含硫量超過百分之零點五的液體燃料。
第四,機車定檢便民新措施,明年一月一日起,機車出廠滿三年才需實施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第五,七月一日起,順應國際趨勢,與歐盟機動車輛管制標準及測定方法調和,實施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六,同期實施低頻噪音管制標準,以營業、娛樂場所為優先管制對象。
第七,明年一月一日起,容器附件,如瓶蓋、提把、標籤等,列為公告應回收項目,並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用。
第八,明年一月一日起,依﹁土壤及地下污水整治法﹂第八條第一項指定公告的十八類事業,移轉所使用的土地時,讓與人應提供土壤污染檢測資料。
第九,前項法律規範事業,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移轉、設立、停業、歇業前均應提供自用地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才可以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有關事宜。
第十,明年一月一日起調降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收費率。
環保署明年實施十大政策或措施
- 200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