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將修正 用戶有權查詢發話來源

  • 2004-12-31
 【中時電子】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接到詐財、騷擾電話,可主動向電信業者查詢,不需經過法律程序,只要支付必要費用後,業者有責任追查並告知發話來源,將可有效杜絕電話詐欺、騷擾案件。
 立法院科資委員會昨天審查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電信事業用戶查詢本人的通信紀錄,於電信事業的設備系統技術可行,並支付必要費用後,電信事業應提供之。此案本會期前三讀通過的機會大。
 近來電話詐騙或騷擾案件層出不窮,在沒有來電顯示情況下,被害者要查詢來電紀錄,業者依現行電信法規範保密原則,不願提供來電紀錄;提案立委蔡正元表示,此舉造成民眾接到詐財電話或騷擾電話時,要查詢通信記錄必須透過法律程序或經檢警機關調查後才能申請,個人隱私遭侵犯,卻不能掌握時效追查,極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