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金門聯宏瓦斯被罰七十五萬元

  • 2005-01-03
 金門記者鄭大行/縣府報導

經過兩年的審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日做出裁定,認為聯宏液化煤氣灌裝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限制金門地區液化石油氣市場價格競爭」,妨礙公平競爭,處新台幣七十五萬元罰鍰。縣府消保官吳榮章認為這是個「遲來的正義」,盼其他業者能以此為鑑。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聯宏公司涉嫌藉中油調整液化石油氣牌價時機,通知地區業者一致調整零售價格,以不正當的方法,造成其他事業無法進行價格競爭,是一項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

公平會表示,根據縣府反映的資訊,金門地區二十公斤桶裝瓦斯售價,在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由每桶五百八十元調漲為六百元,同年十月二日漲為六百三十元,十一月十三日再漲為六百五十元,且各家售價幾乎一樣,平均每桶售價比台灣本島(五百二十五點零四元)高出百分之二十三點八(一百二十四元)。

公平會經調查後發現,地區液化石油氣市場規模不大,業者也只有十多家,分屬三家分裝場系統,其中聯宏公司灌裝或直營的系統共有十三家,市場佔有率將近七成。

此外,公平會指出,九十二年一月九日中油宣佈漲價之前,地區多家瓦斯行每桶瓦斯售價均為六百五十元,中油宣佈漲價後,各家售價均調漲為六百七十元,九十二年二月廿四日中油牌價再次調漲後,各家每桶零售價格又同步調漲為六百九十元,毫無價格差異性。

基於以上理由,公平會昨日依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對聯宏公司處以七十五萬元罰鍰。業者在收到裁定書之後,仍可在時限內提出申訴。

金門縣府消保官吳榮章得知消息後表示,這是一項「遲來的正義」,他指出,縣府早在九十一年就開始注意地區瓦斯價格偏高的不合理現象,經多次協調降價仍未改善之後,才移請公平會處理,經過兩年的調查,終於獲公平會認定妨礙公平競爭而開罰。

吳榮章說,這項裁定印證了金門鄉親長久以來承受高價瓦斯之事實,而業者罔顧離島鄉親民生消費之苦而受重罰,殷望其他業者能引為借鏡,尤其像獨佔金門對外交通市場之航空業者,更應以此為戒。

針對聯宏公司的個案,吳榮章說,縣府將以哀矜勿喜的態度持續注意事件發展,以及家用瓦斯價格是否因此調降,他說,只有合理且低廉的商品,才是消費者最大的福利。

至於長期以來被部分鄉親誤認為縣府或消保官未能有效解決瓦斯價格偏高一事,吳榮章表示,人在公門好修行,公務員只管做好分內事,至於別人的批評指教,無則嘉勉、有則改之,他認為,就本案而言,縣府有為有守,依法行政,實在已盡心盡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