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民眾常以「怕藥 會傷胃」為由,要求醫師加開胃藥,吃不完就丟掉,現 在衛生署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決議節省藥品開銷,以後 民眾要吃胃藥之類的成藥或指示藥品,將要自費。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四款明文規定:「成 藥、醫師指示用藥」不在健保給付範圍,但事實不然,醫師應民眾要求,開立嚼錠製酸劑(即一般的胃藥)、外用藥膏(例如治療皮膚癢的藥膏)等成藥或指示藥,健保都給付。
鑑於健保財務亮起紅燈,安全準備金將於今年三月 底用罄,健保監理委員會日前召集醫藥、勞工、消費者 代表討論救急方案,各方都同意節約用藥,最省事的方 法,就是回歸健保法第三十九條的立意。
中央健保局將根據健保監理委員會的決議,擇日公 告健保不予以給付的成藥與指示用藥項目,影響的範圍 約數十億元。
對於這項措施的節約成效,部分醫界人士質疑,認 為醫師和民眾用藥習慣若不改變,醫師從善如流,還是 開胃藥、藥膏,只不過將成藥或指示藥,改成醫師處方 藥,藥品變更貴,如果不加強衛教及稽查,恐怕無法有 效節省藥品浪費。
另外,健保監理委員會也認為,健保法第三十九條 第一、二款已規定預防保健及政府應負擔的費用,如傳 染病防治、教學醫院教研費用等,不列入健保給付,政 府應尊重立法精神,擬定公務部門增列預算等配套措施 ,如此又可為健保節省一百一十億元的開銷。
節約藥費 健保將不給付成藥指示藥
- 200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