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擬允新舊年資併計者自由參加延壽年金

  • 2005-01-30
 【中央社 】勞工退休金新制七月上路,依規定,勞工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也就是延壽年金,作為平均餘命後的給付,考量到部分勞工會將舊制年資併入新制個人帳戶計算,勞委會擬允許這些年資併計的勞工自由選擇是否參加延壽年金,請領月退時不必另繳保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初步規劃未來延壽年金由勞工保險局負責承辦,至於保費採固定費率、平準費率或考慮通過膨脹的給付方式,則必須由政策決定。
 依照條例,原本開始支付月退休金是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十五年才會發生,不過,因勞委會同意舊制年資可經由勞資協商,併入新制計算,如此一來,將使請領月退休金的時間提前。
 勞委會目前規劃,新舊年資併計的勞工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延壽年金,若選擇不參加,提領月退時就沒有扣繳保費的問題。如果新舊年資併計的勞工已經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想參加延壽年金,但是延壽年金尚未開辦,勞委會規劃,可在延壽年金開辦後,計算這些勞工應補繳的保費,即可參加。
 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選擇新制的勞工,存活年限超過勞委會所定的平均餘命時,為因應後續來源,勞工在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提繳一定的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以後的期間生活來源。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李來希舉例,選擇新制的勞工年滿六十歲達到請領月退休金條件時,可能一次繳交或分月繳交少許金額的保險費,待壽命超過勞委會所定的平均餘命,就可以領取延壽年金,作為勞工存活期間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