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協助業者了解地方型SBIR,縣府產發處辦理說明會介紹本年度縣內重點推動產業主題、計畫申請、審查及執行原則,以利業者更加清楚準備方向,期盼計畫推動提升本地中小企業產業競爭力,增進並吸引青年投資創業,進一步創造就業、縮短並拉近城鄉產業差距機會。
110年度連江縣地方型SBIR說明會15日上午10時於產發處4樓會議室召開,由產發處副處長劉剛主持,會中說明計畫申請方式,優先受理計畫為地區特色藥用植物、老酒及高粱酒相關、農漁產品、文創產品及其他具特色地方產業等項目。申請資格須設籍(立)於連江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等事業(分公司不具申請資格),且負責人戶籍需設籍於連江縣。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依其他法令享有政府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者。
同一廠商申請計畫時,每一年度以申請一件為原則,且僅受理以該公司資格申請,但上一年度計畫尚未結案時,需有足夠研發團隊人力及財力以因應廠商自籌款。三年內無欠稅情形,且五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相關創新研發專案計畫有解除合約紀錄者。所提計畫執行場所應於連江縣境內。曾通過縣府相關補助計畫,放棄簽約、終止計畫或計畫無法結案未滿三年者,不得申請。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事,不得申請。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情事。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50%以上(含)者,不得申請。
所提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特質,其說明如下:
一、創新技術是指與技術相關創新應用與創新研發,創新應用以補助申請者所提計畫技術應用,具有創新性或提高本身技術水準,達到技術升級,並有明顯效益者。創新研發申請者所提計畫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且須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具有產業效益創新構想與技術,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
2、所提計畫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範圍技術產業。
3、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新技術或產品。
二、創新服務是指有助於產業發展或具示範性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以需求為導向,透過科技整合與創新運用,驅動創新經營模式與新興服務業興起,或透過服務創新,創新產業價值活動。如:
1、與產業技術發展相關觀光旅遊服務、食品加工、酒類研發、文化創意、產業技術預測、產業資訊分析、創業育成、智慧財產權包裝、加值、鑑價、仲介及交易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或其他經濟部認定計畫範圍。
2、結合多家技術研發或研發服務公司進行服務業技術創新、系統創新與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開發。
3、由1家公司提供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開發。
計畫即起受理業者申請,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收件至31日止,以到府日為憑,敬請把握受理時間。相關申請文件連結網址(https://reurl.cc/8yNdgX)下載,如有疑問請電洽0836-22975分機157,洪小姐。
縣府召開110年度連江縣地方型SBIR說明會
- 2021-03-16
110年度連江縣地方型SBIR說明會15日召開,介紹本年度縣內重點推動產業主題、計畫申請、審查及執行原則。(圖/文:吳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