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馬公市區昨發生一起酒醉駕車撞死行人

  • 2005-02-04
 ︻記者鄭隆正報導︼馬公市區昨︵三︶日凌晨二時廿分,發生一起酒醉駕車撞死路人車禍,肇事者陶志華駕駛轎車︵車號B四︱一四五七︶,沿新生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駛,行至新生路六十號前︵農民銀行南方檳榔攤前︶,撞擊欲穿越道路鄭自然,致使鄭員送醫急救不治死亡;而陶姓駕駛經警當場施以酒測,酒測值竟高達一點二七毫克/升,全案於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據警方表示,昨日凌晨二點多陶志華︵六十七年次︶,與朋友聚會後,於二點二十分延新生路往北行駛準備返家,但因酒醉駕車未發現路過馬路的鄭自然︵四十二年次︶,致迎面撞上,經路人發現,叫救護車將鄭自然送往署立澎湖醫院急救無效,院方於二點三十九分宣告死亡。
 由於死者身上沒有任何證件,警方一時無法確認死者處理相當困難,好在一位與鄭自然同期當兵的民眾認出,疑似鄭自然住案山,始於凌晨四點多才通知家屬前往署澎處理。
 據馬公分局交通組表示,九十四年迄今一個多月,共計發生酒後駕車案十六件︵含酒後肇事七件、勤務取締九件︶,除其中取締三件未達移送標準外,其餘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整體而言,酒後駕車發生率仍偏高,酒後駕車之惡習仍然不斷。
 經馬公分局交通組分析事故發生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為最多,行至路口搶與闖而肇事,及駕駛人未能遵守道路優先權規定亦不少;而酒後駕車,亦為肇事主因,也最易生事故,且事故發生後車輛損毀人員受傷程度均較一般事故嚴重。
 馬公分局再次深深呼籲各位駕駛朋友酒後不開車;尊重自己生命,更要尊重別人生命,愛自己也愛別人,讓每個人過個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