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動武反分裂 可「先斬後奏」

  • 2005-03-01
 【中廣新聞網 】香港文匯報今天頭版大篇幅報導,大陸反分裂法將規定,北京政府有權利「先斬後奏」,也就是先用武力阻止台灣獨立之後,再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意。

 大陸媒體日前報導,北京政府可以在三種情況下,使用非和平方式阻止台獨(新聞、網站),現在更進一步討論到啟動方式。文匯報進一步引述權威法學專家的分析指出,反分裂法將賦予北京政府「主動攻擊」的權利,不必先知會民意機構,取得同意,就能先採取行動。也就是國務院及中央軍委可以獲得預先授權,在緊急情況下「先斬後奏」,先用非和平方式斷然遏止「台獨」重大事變,然後報請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備案。 大陸在公元2000年公佈的《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曾提出「動武三前提」:如果出現台灣被以任何名義從中國分割出去的重大事變;如果出現外國侵佔台灣;及如果台灣當局無限期地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