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三條件 行政院:中國詮釋空間過大

  • 2005-03-09
 (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八日電)針對中國全國人大今天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表示,目前還在審議階段,行政院不評論;不過草案列出解決兩岸關係三條件及「非和平方式」,字面看似較緩和,卻賦予中國當局更大的詮釋空間,值得關注。 中國人大揭露部分反分裂法草案內容,其中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卓榮泰說,從揭露的內容來看,草案以「非和平手段」取代「動武」的說法,雖然看似較緩和,但事實上想像的空間反而更大,如經濟制裁、電子戰、資訊戰、無限戰爭等,都屬於非和平手段。

 他說,草案提及的三條件,其中的「事實」、「重大事變」定義模糊,有很大的詮釋空間。

 卓榮泰表示,草案還在審議,行政院還不適合評論,但希望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中國能自制,將衝擊減到最低。9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