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四月起強禁燈火漁業船隻捕魚 西嶼漁民群起反彈

  • 2005-03-15
 [︻澎湖日報記者吳清池報導︼發佈時間:2005/3/15 上午 12:44:18 ]
 西嶼鄉赤馬村數十位近海漁民昨日群起抗議,為了政府即將強制執行禁止燈火漁業船隻於近海︵約二浬以內︶進行捕撈仔稚魚,將造成眾多以該業維生的漁民生計立即遭受衝擊。漁民反彈所持理由係認為政府在尚未輔導漁民轉業之前,即強行抹煞先前的一切,他們認為之前對社會也有所貢獻,畢竟年紀已步入中老年階層,又無一技之長,如今說禁就禁,叫他們日後如何生活。
 赤馬村蔡姓等漁民昨︵十四︶日上午九時許,群集於赤馬村辦公處,向聞訊趕到的西嶼鄉長呂正黨陳情指出,政府公告禁止捕撈的水域範圍,包含內海沿岸海域,使得眾多小頓位漁船︵以集魚燈︶將立即被禁止捕魚。他們說,先前全台祇有澎湖禁止三層網捕魚,現在連單層網及夜間燈火釣魚世將被禁止,政府並沒有給這群弱勢的漁民一個生存的空間,他們將群起抗爭,追求公道。
 赤馬村長趙崎琳向呂鄉長反應指出,漁民祇為求得一口飯吃,為何政府先前輔導漁船轉型經營娛樂夜釣小管等業,如今卻不讓漁民釣魚類維生。趙村長表示,對於政府漁業法規定,不得於近海區域以集魚燈捕魚,應一視同仁,不能祇圖利財團業者,卻讓弱勢小漁民無法生存。
 西嶼鄉長呂正黨表示,漁民生計一直是他最關心的議題,看到部份漁民鄉親即將面臨生計困難,在法規罰責與維護漁民生計的矛盾關卡上;呂鄉長無奈的表示,將立即向上層機關交涉,儘量為漁民尋求解套。呂鄉長也表示,如果有關單位屆時要強制執行者,則需全面一律禁止,不能僅把漁民的權益給犧牲。
 在呂鄉長與村長趙崎琳的居間協調下,昨日仍有數十位赤馬村民連袂前往縣府及陳光復服務處採取陳情抗議的動作,呼籲有關單位予以正視漁民的權益。
 澎湖縣府農漁業主管單位︵即縣農漁局︶表示,為了維護澎湖內灣海域之漁業資源及仔稚魚棲息繁衍,促使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縣府自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起,即已明令公告禁止以燈火捕撈,漁船於近海內作業。凡是以燈火︵集魚燈︶網具捕撈船隻,均將列入受限範圍,包括任何以水上燈具夜釣小管的海釣船,亦將全面禁止。農漁局長胡流宗表示,政府做事完全依據符合大眾群體利益,並經事先取得共識及立法通過的行政準則執行,絕對無循私舞弊,或袒護任何財團之行徑。對於部份漁民朋友所指,由政府先行輔導轉業再祭出罰責一事,胡局長表示,願意全力參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