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婚姻懲罰稅吳立委等人召開公聽會

  • 2005-04-02
 金門記者陳榮昌/綜合報導

為了導正目前所得稅法中懲罰結婚的不合理現象,金門縣籍立委吳成典與費鴻泰、雷 倩、賴士葆等人,於昨日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結婚無罪!取消婚姻懲罰稅」公聽會,期望藉此提高生育率,挽救人口高齡化的社會危機。

根據吳成典國會辦公室所發出的新聞稿表示,依經建會的資料,台灣35-39歲有偶率僅76.8%,在鄰近國家和世界主要國家中,遠低於韓國的96.7%、日本的86.2%、香港的85.4%,僅略高於法國的74.6%。其中與所得稅法有相當大關係,民國72年,政府為了推行「兩個恰恰好」家庭計畫人口政策,曾將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得享受扶養親屬寬減額,改為以2人為限,超過部分不予減除。

但是,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8號解釋文中,指出「合併課稅若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賦者,即與租稅公平原則有所不符。主管機關宜隨時斟酌相關法律及社會經濟情況,就其免稅額及扣除額等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因目前標準扣除額對單身與已婚者之差別待遇,明顯與大法官釋字第318解釋之精神不符;2名單身者其標準扣除額,遠高於有偶者標準扣除額的制度,形同變相處罰結婚的國民,嚴重打擊國人結婚意願。

為了維持人口結構穩定,鼓勵國人結婚、生育,吳成典、費鴻泰、雷 倩、賴士葆等4人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全力推動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希望能在今年報稅之前通過實施,讓有配偶的國民標準扣除額從目前的6萬7000元,提高為單身者的2倍,也就是8萬8000元,以符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8號解釋文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