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針對戰地政務時期白色恐怖冤獄案,政府相關單位未能依程序正義給予補償損失及恢復名譽的許多個案,福建省政府委員陳滄江特別前往國防部軍法司拜會,瞭解案情並調閱資料,他強調將會持續全力為弱勢鄉親爭取應有權益。
省府委員陳滄江是於十一日上午專程前往國防部,拜會軍法司長許和平中將,針對幾件已經處理的戰地政務時期白色恐怖冤獄案,政府相關單位未能依程序正義給予補償損失及恢復名譽的個案進行了解。
陳滄江向許和平司長表示,幾件鄉親請願案,攸關金門鄉親的基本人權,在當時金門戰地政務時代,軍方司法單位配合管制者的意志,在審判過程便宜行事,入人於罪,雖然他在立法院配合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尤清召開了幾次公聽會,也邀集各部會包括國防部、法務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門縣警察局的主管人員出席協調,即便是各部會的與會人員一致認為陳情受難的當事人當年「並無任何犯罪紀錄亦無任何前科」即被政府以莫須有的匪諜罪名逮捕羈押,尤以金城鎮南門鄉親李長意及金寧鄉盤山村民翁德溪先生為例,這一些冤屈以現在的司法角度來衡量,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陳滄江說,就以李長意鄉親個案來說,法務部明明知道本案當事人當年並無任何犯罪紀錄亦無任何前科慘遭移送明德管訓班蹲了110天的黑牢,另外翁德溪先生因涉嫌「為匪募集錢財」案遭逮捕關了五、六年,更離譜荒謬的是軍法法庭竟然以所謂「代電文」以相同判決主文、文號,在宣判當日改判翁德溪為「恐嚇取財」翁德溪最後含恨死於新店軍人監獄,迄今五十多年其家屬尚不知其屍骨何在?但遺憾的是,這一些都是慘絕人寰血淋淋的冤獄,負責審理賠償的單位如「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損害補償基金會」以及「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竟然以當時年代「惡法亦法」或當時年代並無所謂「冤獄賠償法」諸類法律適合賠償來互相推責,令人為之氣結。
據陳滄江轉述,許和平司長表示相當能了解體會這一些個案在當時軍管環境下的審判過程其程序的確有所疏失,但礙於相關法令之規定無法達成當事人的賠償及恢復名譽也相當的無奈,但是,如果陳委員有意請透過立法委員為這一些個案的賠償法源立法,站在為人民服務的立場,軍法司願意盡一切可能提供必要的資料以及協助,以期使這一些受難的金門鄉親早日獲得政府的補償及恢復其名譽。
陳滄江也赴仁愛路萬國法律事務所,拜訪素以為弱勢民眾爭權益不遺餘力的黃虹霞大律師,請求研商如何協助翁德溪及李長意等鄉親爭取權益恢復名譽,獲得黃律師允諾一旦進行相關個案立法,將全力提供法律資訊協助。陳滄江表示,金門戰地政務期間金門鄉親因叛亂犯罪被軍法處以死刑及無期徒刑者不乏少數,今天如以李長意及翁德溪個案的標準來看,民國43年間西園村民黃春木、44年南山村民李九利等人、被軍法以叛亂罪處死刑槍決以及同案的李南昌、李其祥等鄉親其犯罪事實是否與翁德溪及李長意個案雷同?他說,將透過了解及調查,如果屬於冤獄事實,日後亦將一併為這一些鄉親奔走請求平反及恢復其名譽。
平反戰地政務期間冤獄案省府委員陳滄江為鄉親爭權益
- 200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