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儲值卡 將取消時效

  • 2005-04-20
【聯合新聞網 】 在立法委員李紀珠的抨擊下,交通部電信總局長簡仁德同意,電信業者發行的國內與國際電話儲值卡,應取消使用期限的規定,逾期後應可向業者兌換等值卡片,以減少消費者的損失。
 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昨天審查交通部電信總局94年度預算歲出15款決議凍結部分,李紀珠質疑中華電信等業者發行的國內與國際電話儲值卡,依法律規範是有價證券,卻常有時效限制,過期即失效,而且往往標示不清。
 電信總局表示,將與電信業者溝通,以後業者發行國內及國際電話儲值卡,應無時效限制,即使逾期,也應同意用戶更換等值的電話卡或折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