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 大陸人士來台須捺指紋

  • 2005-04-24
 【聯合新聞網 記者鍾蓮芳/報導】 內政部昨天說,7月1日國人換發新身分證可能必須按捺指紋;同時間,申請來台團聚、定居的大陸人士,於入出境管理局提出申請時,亦必須按捺指紋。此外,申請來台居留的外籍配偶、外籍勞工,來台短期工作的外籍人士,則於今年底申請簽證時,一併按捺指紋。

 據了解,受到收錄國人的指紋是否涉及違反人權的爭議影響,內政部除了戶籍法中明文應按捺指紋的條文未能落實,遭監察院彈劾外,入出國移民法中有關外國人申請居留、永久居留應按捺指紋,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有關大陸人士來台應按捺指紋的法令,亦無法落實。

 目前全面換發身分證作業已展開,眼看戶籍法修正草案,刪除換發身分證須按捺指紋的條款,也難以在立法院過關,內政部落實執行前述法令的態度亦積極起來。

 入出境管理局昨天說明,有關大陸人士來台申請團聚、居留、定居應按捺指紋部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早在兩年前即已在法條中明訂,但一方面受到經費不足影響、一方面則是機器設計及採購不順利,加上人權爭議,籌備時間冗長、到現在才較為成熟。

 至於外國人申請居留、永久居留收錄指紋,亦受到「人權」政策的連動影響,執行時一邊規劃、一邊觀望。一旦7月1日換發身分證按捺指紋措施上路,即可落實。